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22]393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2-4-22
实施时间: 2022-4-22
法规类型: 债券及衍生品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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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做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后的配套保障工作,促进债券市场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近年来交易所债券市场发展情况,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新《办法》),经本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22年5月23日起施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券经营机构应当按照新《办法》的规定,于2022年5月23日前完成投资者适当性安排的调整工作,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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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