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水务厅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发改收费[2021]716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9-22
实施时间: 2021-10-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194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  各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水务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海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关于印发〈2021年海南省提升营商环境重要量化指标便利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琼营商〔2021〕2号)有关要求,决定降低我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一)开办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的,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每平方米1.5元(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下同)。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