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会[2022]15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2-3-30
实施时间: 2022-3-30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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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2〕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备范围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山东省取得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二、报备内容
  (一)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年度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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