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下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会协[2022]21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2-4-19
实施时间: 2022-4-19
法规类型: 非执业会员管理 执业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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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服务机构)、济源示范区注册会计师协会,省直管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办发30号文件”对行业继续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贯彻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不断保持和提升执业注册会计师和非执业会员的专业胜任能力,省注协结合我省行业实际,制定了《河南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和《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办法已经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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