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2-4-14
实施时间: 2022-4-14
法规类型: 代理记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775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各县(市、区)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2〕7号)转去,请按照要求执行。为更好落实我省2022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现补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做好2022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各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要严格按财办会〔2022〕7号文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组织所辖县(市、区)财政部门认真做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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