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推行“东北三省一市”税费业务通答帮办服务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4-18
实施时间: 2022-4-18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阅读人次: 154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更好服务东北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方便“东北三省一市”纳税人、缴费人异地咨询和办理税费业务,进一步配合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吉林省税务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和大连市税务局联合推出以下涉税(费)业务互助服务举措:
  一、同步受理涉税咨询。“东北三省一市”税务机关均可受理其他三地纳税人、缴费人的税费咨询业务。政策咨询通过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一线通答”,业务咨询通过办税服务厅衔接实现“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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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关于“东北三省一市”税费业务通答帮办的通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