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准备的温馨提示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3-4
实施时间: 2022-3-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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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关联申报时间!我们特别整理了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准备的注意事项,请查收!
  一、 哪些纳税人需要进行关联申报
  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关联申报:
  (一)年度内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
  (二)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但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第五条规定需要报送国别报告的。
  二、 关联申报的截止日期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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