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统一全省医疗保险缴费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医保发[2020]5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12-31
实施时间: 2021-1-31
失效时间: 2026-1-30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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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税务局,湖南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根据《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缴费基准值
  根据湖南省统计局发布的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和私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人数和工资总额计算产生上年度全省城镇从业人员全口径月平均工资作为当年全省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准值。因2020年度缴费基准值执行时间段已确定为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为了保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准值执行时间段的统一,2021年度的缴费基准值执行时间段确定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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