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乡村振兴局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医保发[2021]3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湖南省民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7-26
实施时间: 2021-9-1
失效时间: 2022-12-3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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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县市区税务局,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残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和《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2021〕3号)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关于“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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