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湘医保发[2021]2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7-26
实施时间: 2021-8-1
失效时间: 2026-7-3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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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局)、税务局,各银保监分局,各市州、县市区乡村振兴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医保办发〔2021〕10号)和《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湘发〔2021〕10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巩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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