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长株潭区域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统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医保发[2021]4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10-19
实施时间: 2021-10-19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121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人民政府,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长株潭区域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统筹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1年10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长株潭区域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统筹管理实施......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