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规范非正常户、走逃[失联]企业税务文书公告送达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4-7
实施时间: 2022-5-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170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非正常户、走逃(失联)企业税务文书公告送达,提高税务行政执法效率,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结合税务行政执法实际,现将公告送达税务文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或者走逃(失联)企业,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章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的情形,税务机关可以进行公告送达。
  二、送达方式
  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进行公告......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