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交纳2022年会员会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评协[2022]7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2-3-21
实施时间: 2022-3-2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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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21年度行业财务报表及交纳2022年度会员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评协办〔2021〕89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中评协〔2019〕16号)要求,我省2022年度会员会费收缴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纳标准
  单位会员:评估机构会员上一个会计年度内从事各项业务取得的收入总和在300万元(含)以下的,交纳10000元;30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含)以下的,交纳50000元;3000万元以上的,交纳800000元。评估机构会员按上述标准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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