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备案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4-8
实施时间: 2022-4-8
法规类型: 基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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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辖区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
  为提升各机构备案事项工作质效,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5类常见备案事项自查表(见附件),供日常备案工作中使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履行报备主体责任。各机构应切实履行备案事项主体责任,确保填报材料的真实、准确、规范和完整。各机构负责人是备案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备案材料“总把关”。合规部门应切实履行合规审核责任,加强内容审核和实质判断,重点做好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备案相关要求的合规把关。
  二、逐项自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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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证券公司新设分支机构备案自查表.doc    
2.证券公司撤销分支机构备案自查表.doc    
3.基金公司新设分支机构备案自查表.doc    
4.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备案自查表.doc    
5.分支机构负责人免职备案自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