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深圳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享受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科普基地名单核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科技创新规[2021]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10-9
实施时间: 2021-1-1
失效时间: 2025-12-31
法规类型: 关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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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6号)和《财政部 中央宣传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广电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7号),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深圳海关和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制定了《深圳市享受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科普基地名单核定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深圳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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