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对上市债券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21]254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1-3-10
实施时间: 2021-3-11
法规类型: 债券及衍生品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68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防范上市债券交易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就上市债券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和政府支持债券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的,本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措施:
  (一)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
  (二)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的,临时停牌至14:57。
  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其他上市债券竞价交易出......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