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湖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2-4-7
实施时间: 2022-4-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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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鼓励社会公益性捐赠,做好公益性群众团体(以下简称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以下简称20号公告)和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由省级(含)以下、县级(含)以上地方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管理其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按照本公告执行。
  二、符合20号公告第四条所列条件的群众团体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需按规定报送申请资料(详见附件)。
  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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