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准备的温馨提示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4-6
实施时间: 2022-4-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阅读人次: 216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为帮助您做好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准备工作,小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填报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6号)的有关规定,将注意事项为您梳理汇总为以下三张表格,帮助您轻松掌握。
  一、关联申报

  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