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创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人社规[2021]28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1-10-20
实施时间: 2021-10-15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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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就业促进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和《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21〕9号)要求,现就本市进一步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创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灵活就业扶持力度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本市初次就业为灵活就业,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按照缴费当月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的50%。补贴期限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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