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致全省小微企业纳税人的一封信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2-4-1
实施时间: 2022-1-1
失效时间: 2024-12-31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阅读人次: 273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衷心感谢您依法诚信纳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云南财政、税务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更大力度组合式减税降费,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的支持力度,帮助困难行业渡过难关。2022年3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授权由省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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