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医保调整过渡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3-31
实施时间: 2022-3-3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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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医保[2022]27号)精神,自2023年1月1日起,厦门市医保年度调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并将2022年7月至12月作为调整过渡期。为做好2022年医保调整过渡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登记
  (一)参保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含城镇居民、农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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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村)委会]参保缴费指南(2022医保调整过渡期).docx    
2.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参保缴费指南(2022医保调整过渡期).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