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2021-2023年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财税[2022]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3-29
实施时间: 2022-3-2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179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各区税务局、各派出机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厦门市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2021-2023年度)
  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2年3月29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