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调整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财税[2021]5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3-22
实施时间: 2021-3-2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阅读人次: 131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和《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黔财税〔2020〕33号)精神,社会组织要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其中“具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且免税资格在有效期内”属于必备的前提条件之一,为做好我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与公益性捐赠税前
  扣除资格确认的衔接工作,现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调整如下: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黔财税〔2021〕5号附件1.doc    
黔财税〔2021〕5号附件2.doc    
黔财税〔2021〕5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