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沪财发[2022]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2-3-24
实施时间: 2022-1-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161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各税务分局、各稽查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免对象
  在本市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可按本公告规定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纳税人存在下列情形,不得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一)从事国家限制或不鼓励发展产业的纳税人用地,及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属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