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局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致全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一封信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3-30
实施时间: 2022-3-30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247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等系列文件。为确保您便捷、准确地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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