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等七部门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七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12-24
实施时间: 2022-1-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134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落实《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21〕19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的有关决定,现就我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国有资产占用费、土地及地面建筑资产处置、非土地及地面建筑资产处置、破损公路及设施赔(补)偿费和占用费、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有偿使用收入有关征管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国有资产占用费、土地及地面建筑资产处置、非土地及地面建筑资产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等七部门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七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