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备案单证无纸化管理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3-16
实施时间: 2022-4-1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夏
阅读人次: 151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出口企业退税便利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税务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4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出口货物退(免)税备案单证无纸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范围内自愿采用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无纸化管理的出口企业,向主管退税机关提交《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无纸化备案表》(详见附件),可采用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无纸化管理,即将出口退(免)税备案......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无纸化备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