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深化省直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资[2021]45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1-5-10
实施时间: 2021-5-10
法规类型: 黑龙江 行政事业单位国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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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有关部门:
  为做好改革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办发〔2020〕32号)要求,现就改革中撤销、合并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资产清查
  省委编委印发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后,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所属撤销、合并的事业单位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结合单位所执行的会计制度,分别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或《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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