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允许采用询价方式开展小额零星工程和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采[2021]34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1-11-9
实施时间: 2021-11-9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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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放管服”和“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资金使用绩效,经研究,决定允许采购人采用询价方式开展小额零星工程和服务类项目采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对于省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集中采购限额以下(小于60万元),供应商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较小的工程和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允许采用询价的方式采购。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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