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支持市场主体增量提质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政办字[2022]10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2-1-18
实施时间: 2022-1-1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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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提质增效”的决策部署,最大程度消除新冠疫情对全省经济发展的影响,支持全省市场主体增量提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发展目标。综合考虑我省市场主体发展现状和省内外环境,按照“稳中求进、数质并重”的原则,2022年市场主体发展目标为:全省市场主体总量增长7%以上,其中,企业增长10%以上,个体工商户增长6%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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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22年全省市场主体发展指导目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