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领取待遇人员养老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成人社发[2021]20号
发文部门: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1-11-4
实施时间: 2021-11-4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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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财政金融局,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成都高新区社治保障局、财政金融局,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成府发〔2009〕58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的通知》(成办发〔2013〕38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21年度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领取待遇人员养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和时间
  (一)调整对象
  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照《成都市农民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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