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府规[2022]1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2-3-25
实施时间: 2022-4-1
法规类型: 劳动报酬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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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省政府决定对全省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标准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第一档:每月2100元(每日97元);
  (二)第二档:每月1970元(每日91元);
  (三)第三档:每月1870元(每日86元)。
  二、调整后全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第一档:每小时22元;
  (二)第二档:每小时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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