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指引第1号-存托凭证跨境转换》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发[2022]38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2-3-25
实施时间: 2022-3-25
法规类型: 证券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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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规范互联互通存托凭证跨境转换业务,根据《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跨境转换业务指引》,并更名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指引第1号——存托凭证跨境转换》(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前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跨境转换业务指引》(上证发〔2018〕8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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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指引第1号——存托凭证跨境转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