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发[2022]37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2-3-25
实施时间: 2022-3-25
失效时间: 2023-7-17
法规类型: 证券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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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推进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深化境内外市场互联互通,根据《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前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上证发〔2018〕87号)、《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中国存托凭证业务信息披露时段相关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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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上证发[2023]112号
发文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23-7-18
实施时间:2023-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