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22]299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2-3-25
实施时间: 2022-3-25
失效时间: 2023-7-17
法规类型: 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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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跨境转换和信息披露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现予以发布。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
  2.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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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pdf    
2.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的说明.pdf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深证上[2023]627号
发文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23-7-18
实施时间:2023-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