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22-3-12
实施时间: 2022-3-12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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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的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开展全面修订,形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2022年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印发。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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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