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1年度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申请和2020年度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领款申请申报期限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3-23
实施时间: 2022-3-23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200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
  为积极应对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全力配合做好青岛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以下统称“三代”单位或个人)的合法权益,便利“三代”单位或个人办理“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及领款等事宜,现将青岛市2021年度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申请和2020年度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领款申请的申报期限延长至2022年4月13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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