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基本信息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注协秘字[2022]22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2-3-22
实施时间: 2022-3-22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147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财政部《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2〕5号)和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报备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我市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报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备方式与报备时间
  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报备实行网上报备。报备网址为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acc.mof.gov.cn),报备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5月30日。
  二、报备内容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深圳市财政局会关于做好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pdf    
2、报备简要说明模板.docx    
3 、相关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变动情况模板.doc    
4、会计师事务所自查自纠报告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