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财税[2022]8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3-22
实施时间: 2022-1-1
失效时间: 2024-12-31
法规类型: 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政策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房产税优惠政策 耕地占用税优惠政策 教育费附加 其他税费 印花税优惠政策 资源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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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自治州)财政局、税务局,各县(市、区、特区)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税费减免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继续按50%的税额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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