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
发文文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2-3-21
实施时间: 2022-4-1
失效时间: 2022-12-3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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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现将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实施力度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一)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退税条件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执行。
  (二)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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