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公开征求《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保健食品标志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时间: 2022-3-21
实施时间: 2022-3-21
法规类型: 市场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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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规范保健食品标志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保健食品标志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21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下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件发送至:bjspjgc@,邮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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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保健食品标志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