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片区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人社规[2022]2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2-20
实施时间: 2022-7-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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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地级以上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省社保基金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粤府〔2017〕71号)和国家关于规范省级统筹的要求,为科学动态调整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片区,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2年7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片区划分。其中,广州市、深圳市和省直为第一类片区,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为第二类片区,汕头市、惠州市、江门市、肇庆市为第三类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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