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规[2022]1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2-1-15
实施时间: 2022-1-1
失效时间: 2022-12-31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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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自治区水利厅、商务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广西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民航发展基金等3项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72号)授权,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有关优惠政策明确如下:
  一、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所属期),减半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即按营业收入或销售收入的0.5‰进行征收)。
  二、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所属期),对注册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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