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契税法实施后执行口径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3-18
实施时间: 2022-3-18
法规类型: 契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280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拟在我市范围内明确契税法实施后有关执行口径,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2年4月18日前,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站(网址是:http://tianjin.chinatax.gov.cn)的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范征收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2021年第2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29号)......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