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上线及新旧系统切换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医疗保障局通告2022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3-14
实施时间: 2022-3-14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162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费征收,优化缴费服务,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将于2022年4月1日上线运行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并定于2022年3月20日0时--2022年3月31日24时期间进行新旧系统切换。现就社会保险费业务办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时间安排
  自2022年3月20日0时起,税务部门暂停办理我省所有线上线下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暂停办理涉及社会保险费的相关业务。各社会保险费委托代征金融机构停止缴费服务。
  二、恢复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及时......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