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抽水蓄能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办价格[2022]130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2-2-22
实施时间: 2022-2-2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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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发电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宁波溪口抽水蓄能电站有限公司、江苏沙河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国信溧阳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湖北正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为科学核定容量电价,促进抽水蓄能电站加快发展,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2021〕633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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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本监审抽水蓄能电站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