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口岸办公室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中国民用航空山东安全监督管理局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口通字[2022]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2-10
实施时间: 2022-2-1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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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海关总署等10部委《关于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通知》(署岸发〔2021〕85号)要求,落实海关总署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有关部署,加强口岸营商环境创新,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化通关全链条业务改革
  1.完善通关申报模式。进一步完善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支持企业自主选择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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