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和担保补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工[2022]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1-27
实施时间: 2022-3-1
失效时间: 2024-1-31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146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税务局,人民银行(山东省)各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条例》,我们研究制定了《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和担保补助管理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2022年1月27日

  省级&ldq......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