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全省资产评估机构交纳会员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2-3-15
实施时间: 2022-3-15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3647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21年度行业财务报表及交纳2022年度会员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评协办〔2021〕89号)要求,现就全省资产评估机构交纳2022年度会员会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及会费交纳
  2022年度会费的交纳以“财务报表汇总模块”为依托,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中评协〔2019〕16号)相关规定执行。各机构先完成网络财务报表汇总报送工作,再交纳会员会费。单位会员会费按照审核通过的财务报表模块“会费情况汇总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