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规定
发文文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2年第1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2-1-9
实施时间: 2022-1-9
法规类型: 教育费附加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135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河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规定
  (2003年10月2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3〕第8号公布 根据2010年2月2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0〕第2号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1年2月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4号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2年12月18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2〕第13号第三次修正 根据2020年10月3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2号第四次修正 根据2022年1月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2〕第1号第五次修正)

  第一条 为增加地方教育的资金投入,促进本省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